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江苏省预防接种工作实际,新沂市疾控中心于8月17日就进一步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备案管理,以及近期督导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
新沂市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孙光卫就新门诊建设重要性做出阐述,对近期民众关心的流感疫苗储备问题做出总体部署。免疫规划科副科长李岩对江苏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做出了详细解释。免疫规划科钱高锋就疫苗和冷链管理问题再次做出强调。
2017年以来,各乡镇按照《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17〕4号)要求,积极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集体单位预防接种室等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的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县级对各接种单位的检查1季度检查1次,设区市对属地各县(市、区)的检查1年抽查2次,省对各设区市1年随机抽查1次;重点检查接种单位建设标准、人员配备与资质、冷链配置、疫苗管理、服务规范、信息管理等,更全面地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