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满足群众接种需求,按照江苏省卫健委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防控期间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服务和疫苗质量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苗安全百日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新沂市各类预防接种单位在有序启动和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的同时,对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分发和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对照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疫苗管理和安全接种工作存在的问题、风险和隐患,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新沂市疾控中心于3月12—13日对全市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专项督导。
这次督导主要检查三个方面:一是疫情期间是否做到精准预约、有序接种;是否按要求落实健康申报人员防护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二是检查疫苗是否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分发;是否有过期疫苗并规范落实隔离、转运;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疫苗质量隐患和问题是否已经整改等。三是检查预防接种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采取查询、提问和指导相结合的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
通过开展疫苗安全百日提升行动,切实规范疫苗管理工作,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