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促进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化,根据省疾控中心会议精神和年初全市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质量督导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二、督导范围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县(区)再随机抽查2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督查内容
现场督查内容主要为2015年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部分涉及2014年度。
1.疾控中心:主要包括辖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网络直报质量督查情况、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现状评估、网络直报设备配置及其它疫情监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2.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情况(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检验、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传染病报告设备管理使用等)、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配备情况、医疗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等内容。
督导检查方案见附件。
四、人员与时间安排
督导组由市疾控中心疾控科人员组成,分两组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各组在督导前通知各地。
五、其它事项
1、市疾控中心将针对本次督导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二次督导。
2、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重要性,本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全市。
(附件请在徐州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zcdc.com下载)
附件:2015年徐州市传染病管理与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督查方案
2015年5月15日
320311020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