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徐卫疾控[2013]7号)的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徐州市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请至市疾控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1.《徐州市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
2.《xxx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卡》
3.《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登记表》
附件下载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4月15日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各县(市)、区卫生局,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320311020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