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市血液中心:
为高质量完成艾滋病性病哨点监测任务,科学评价徐州市艾滋病防治效果,根据《2013年徐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结合国家、省哨点监测与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特组织制定了《徐州市2013年艾滋病性病丙肝哨点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监测单位要落实艾滋病监测负责人员,做好哨点监测相关单位的协调与人员培训工作,掌握方案精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对象筛选、问卷调查、标本采集、检测与数据上报工作;同时务必按照监测方案实验室检测要求,做好试剂、耗材、实验室样本的登记与保存工作,保证国家及省级监测点配套试剂用于对应项目样本的检测,不得挪用或混用检测试剂。
2、各监测单位应对调查问卷及时审核,检查是否有漏项及逻辑错误,及时补充完善。各国家级/省级哨点单位应于2013年8月10日前完成国家级/省级哨点全部问卷的录入、上传工作,8月20日之前上报哨点监测一览表与哨点监测总结。市级哨点监测数据库与监测工作总结应于2013年10月31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3、在采样调查期内,市疾控中心将对各哨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测结束后,将按照国家哨点监测考评方案对监测哨点现场实施、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报告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2013年度徐州市艾滋病防治质量考评指标之一。
调查问卷请登录徐州市疾控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徐州市2013年性病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32031102000225